|
事故现场 记者 徐培培 摄 摩的司机在事故中腿部受伤 记者 徐培培 摄 摩的撞货车 女乘客命丧货车后轮 26日上午9时许,记者在现场看到,一辆从秀英开往海口方向、车牌为琼C51284的中型货车停在滨海大道与世贸北路十字路口处,一名年轻女子躺在距离货车右侧后轮约2米处,身下有一大摊血迹,周边散落一只红色女式提包和一副眼镜。据称该女子被货车轧过头部,当场身亡。 此外,一辆车牌为琼A83055的摩托车歪在一边,车身有不同程度破损,交警正在现场勘查,并疏导交通。 摩托车司机王群学告诉记者,他是儋州人,驾驶一辆低价买来的二手摩托车,偶尔拉客赚点钱。王群学坦称,摩托车已过报废期。 王群学说,早上8点多钟,他在府城医院附近搭载一名20多岁的女子到世贸北路紫荆花园。来到事发地点―――这一十字路口时,他把车停在行人安全岛上等红灯。 “突然来了一个30多岁的男子,二话不说上来就推了一下摩托车头。”王群学说,车头突然歪到一边,安全套的尺寸,自己手上不自觉地就加了一下油门,导致车子突然冲出安全岛1米多远。车头被一辆正常行驶的中型货车撞到后,他和女乘客被摔到地上。不幸的是,女乘客命丧货车后车轮,他则是腿部受到轻伤。 神秘“推车人” 出事后迅速离开现场 “我不认识他,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。”王群学说,看到女乘客倒在血泊里,推他车的那名男子先是一愣,接着就沿世贸北路向南逃。王群学爬起来一边追,一边喊,试图让周围路人帮忙拦截。然而在追出50米后,“推车人”坐上一辆摩托车迅速离开。 见追不上了,王群学回到现场打电话报了警。 据王群学介绍,“推车人”身穿一件黄褐色上衣,长脸、身高167厘米左右,体型偏瘦。驾驶摩托车带走“推车人”的男子身穿白色上衣,体型偏胖。 目击这一事件的现场多名群众证实了王群学这一说法,还有一名群众记下了逃跑的摩托车车牌为“琼AG49XX”。 王群学称,事后他才意识到可能是运管部门在这里抓车,而自己就是“抓捕对象”。王群学说,以前曾被抓到过六七次,一旦被抓就要被处以500元―700元的罚款。 货车司机称 摩的突然窜出让我措手不及 据货车司机李小三介绍,当天上午,他从秀英运送海水到某酒店作养殖用,当时他一直在慢车道上正常行驶,车速也不快,但是面对突然从旁边窜出来的摩托车,还是没能反应过来而一头撞了上去。李小三说,他第一时间就想把车制动住,但没有成功。 “当时摩的司机爬起来就往南跑。”李小三说,他当时还以为摩的司机为逃避责任想逃逸,就大声呵斥他“不要跑!”对方转身告诉他说要去追什么人。 事发时坐在货车副驾驶位置上的一名男子说,他曾看到一名男子在事发后迅速逃离,摩的司机则起身去追,但对方很快跳上一辆摩托车逃走。 交警查找神秘“推车人” 原是运管处“稽查人员” 当天下午4时,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有关负责人就这起案件,召开新闻发布会。据了解,神秘“推车人”是海口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“稽查人员”钟某,六和彩。 警方透露,他们在案发现场没有看到“推车人”,而是根据群众反映,结合监控录像查询,再走访了相关单位,才最终确定“推车人”的具体身份。 警方称,王群学驾驶摩托车在该处路口的西南角等候红灯时,适遇钟某在此稽查车辆。王群学在匆忙间驾车驶入路口,被正常行驶的货车撞到,香港六合彩资料,造成乘车人当场死亡。 死者之子仅7个月大 亲朋称她是好媳妇好朋友 据了解,事故中的死者潘某,女,1983年9月20日生,乐东人。事发前在府城乘坐摩的到紫荆花园附近的某医药公司上班。 死者家属告诉记者,潘某一家生活比较困难,遗留下一个7个月大的婴儿。家属称,最新传奇私服,潘某为人很好,在亲人朋友眼中是个好媳妇、好朋友,是个很有责任心的女人。 海口交警称,事故主要责任人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,具体责任处理仍需调查认定。 “推车人”不承认“推车” 称没有与摩的发生接触 据海口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透露,“推车人”钟某是琼山区队一中队的协管员,按照规定,协管员没有单独执法权,当时和钟某在一起的还有一名正式稽查队员陈某。该负责人说,钟某在事发后向运管处相关领导汇报称,liuhecai,他并没有和摩的发生接触,而是刚走过去,还没有动作,摩的司机自己产生警觉欲逃走时,被货车撞倒的。随后,钟某以为和这起事故没有关系,便离开现场。 “当然,这是他自己片面的说法,具体还要以交警的认定为准。”该负责人说。 据介绍,运管处今天的主要工作是把琼山、秀英、美兰三个区的工作人员调去长流整治“黑中巴”。钟某和陈某是在赶去的路上,发现这辆摩的在非法营运,遂上前查扣。 运管处相关负责人称,他们对此事非常重视,目前正积极配合警方处理此事,待具体认定出来后,会承担相应责任。 摩的逃避执法“警觉性”高? 运管处称穿制服执法难度大 对于稽查队员便衣执法一事,海口市运管处处长李文光说,经近几年的整治,摩的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,因长期与稽查队员打交道,现在的摩的司机“警觉性”比较高,在等候红绿灯时一般车不熄火,并且还挂在挡位上,准备随时逃脱查扣。 李文光说,针对这种情况,他们采取了穿便衣和穿制服相结合的方式执法。这种工作方式和交警、城管有所不同。 “先敬个礼、出示工作证再进行执法,对大车还相对有效,但是对摩的是完全无效的。”李文光说,为避免出现意外,他们内部制定了一系列制度,诸如“不能在车辆行驶中抓车”之类的规定来确保安全。 此外,运管处每年会抽出半个月时间,请有关专家对稽查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,并经常和交警、城管进行安全执法的探讨。 市民不认可如此便衣执法 谁知道是便衣还是歹徒? 针对此事,大部分市民对此表示不满。网友“老槐树_湘” 在网上发表评论称:“没亮明身份,换我会觉得抓车人应该是歹徒,而不是便衣!” 在某房地产公司工作的王先生则表示,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,摩的司机也是为了生活去拉客赚钱,本身也没有什么重大过错。有关部门如果为了罚款而拦路抓车,给驾驶人带来危险,则失去交通治理的本来意义。 海口某私立学校的美术老师龙女士说:“希望稽查员以后能够运用合适的手段来检查车辆,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。”龙女士还说,虽然摩托车载人存在很多安全隐患,退出历史舞台也是迟早的事情,但对于摩的的治理,不能一味地“下猛药”,还应从疏导,帮助摩的司机就业的角度处理。 便衣执法也应用正当手段 律师称便衣执法存在争议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对此表示,执法人员身着便衣执法前必须先出示工作证,应用正当、合适的执法手段进行执法。运管处关于“亮证车就跑了”这一说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,在事实发生之前,“被吓跑”只是执法人员的想象,而并没有成为事实。 刘律师认为,在此案中,电视棒,穿便衣且没有执法权的协管员钟某没有执行合理工作程序,采取拦路执法的方式是不对的,由此导致这场事故,应负有更大的责任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
